廣大參保單位、參保人:
為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實維護廣大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減少人員流動帶來的交叉感染風險,疫情防控期間,我局經辦機構實行特殊經辦服務流程,積極采取“不見面”辦理模式,減少現場辦理。為參保人員和單位提供最大的便利,現將疫情防控期間我區醫療保障有關經辦服務流程告知如下:
一、單位參保繳費業務。自2月1日起醫療保險繳費期由每月15日前延長至全月繳費,具體辦法按《關于調整參保單位社會保險繳費期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煙社保函〔2020〕1號)執行。疫情防控期間,用人單位可自行通過網上(http://ybj.yantai.gov.cn/)辦理參保人員增減、基數申報、繳費、查詢、基礎信息修改等業務,提高業務網辦率。確需到窗口現場辦理業務的,建議當月下旬辦理。對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無法按時足額繳費的單位,疫情結束后由單位提交申請到醫保中心,經審核后可免收滯納金。
二、轉移接續業務。參保職工個人可通過電話(0535-4338036)或郵件(mpyb3377@126.com)形式,申請辦理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業務,無需到現場辦理。醫療保險繳費憑證、個人參保繳費證明可網上(http://ybj.yantai.gov.cn/)打印。
需要辦理轉出手續的參保職工,登陸“煙臺市醫療保障局官網”,通過“網上辦事→個人服務→個人網上服務”窗口,注冊登錄后,選擇“打印參保繳費憑證”功能,完成參保憑證打印;對網上無法辦理的,可通過電話(0535-4338036)或發送郵件(mpyb3377@126.com)等方式聯系,需郵寄的由醫保中心免費郵寄。
需辦理醫保關系轉入的參保職工,可將醫療保險參保憑證照片或掃描件發送至郵箱:mpyb3377@126.com,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即時辦理。
五、門診規定病種備案確認業務。申報保門診規定病種的,由就診的醫療機構負責收集參保人員的申報材料,按月送達醫保中心;臨時調整按規定可提供門診病歷申辦的乙類慢性病病種的待遇享受時間,自門診慢性病認定申請表填報日期的次日開始享受待遇。直接準入的病種,經審核后,門診慢性病病歷本直接發放至參保人員選擇的定點醫療機構,由定點醫療機構電話通知患者就診時直接領取。市外住院申請門診規定病種的,由選定的區內定點門診機構負責報送,患者只需將申請材料(住院病歷、門診病歷、身份證復印件)送交至選定門診機構即可。
六、定點醫藥機構費用結算業務。需要異地醫療費用代傳結算的參保人,將異地就醫相關審核材料郵寄至代傳醫療機構,由代傳醫療機構上傳費用明細后,實行社會化發放,相關費用票據延后報送(電話:0535-4338210)。
調整門診用藥單次處方量。對病情穩定且需長期服用固定藥物的慢性病、居民普通門診和經確認的“高血壓、糖尿病”患者,根據病情需求單次處方量可放寬到3個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