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要求,結合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勢,經山東省人民政府研究決定,自2020年3月7日24時起,將山東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響應級別由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調整為Ⅱ級響應。
響應級別調整后,山東省保持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領導機制和聯防聯控工作機制不變,工作力度不減。各級各部門要按照分區分級差異化防控的總體部署要求,采取針對性措施,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
省委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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