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養犬管理條例》已于2021年9月30日經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批準,于今年1月正式實施。為認真貫徹《煙臺市養犬管理條例》,引導市民依法養犬、文明養犬,現將全市列入禁養名錄的烈性犬品種和大型犬標準通告如下:
一、禁養烈性犬主要品種(與肩高體長無關)
藏獒犬、比特犬、狼青、阿富汗獵犬、日本秋田犬、日本土佐犬、牛頭梗、馬犬、大髯犬、法國狼犬、雪達獵犬、尋血獵犬、愛爾蘭獵狼犬、比利獵犬、斗牛獒犬、比利牛斯獒犬、拿波里獒犬、大藍加斯科涅獵犬、美國惡霸犬、羅威那犬、多伯曼犬、法國波爾多犬、捷克福斯克犬、可蒙犬、蘭西爾犬、羅德西亞脊背犬、波音達獵犬、伯恩山犬、大白熊犬、大丹犬、馬雷馬犬、馬士提夫犬、美國斯塔福梗、邊境梗、紐芬蘭犬、拳師犬、沙克犬、圣伯納犬、斯皮諾犬、威瑪犬、西班牙加納利犬、意大利那不勒斯犬、阿根廷杜高犬、阿根廷犬、德國牧羊犬、蘇俄牧羊犬、俄羅斯黑梗、卡斯羅犬、巴西非勒犬、大加斯科-圣通日犬、中亞牧羊犬、俄羅斯高加索犬、埃什特雷拉山地犬。
(未納入此次禁養犬名錄中的犬種,經公安機關和農業農村部門按照國際標準鑒定為烈性犬的,禁止飼養)。
二、禁養大型犬標準
犬體高(犬肩峰最高處至地面的垂直距離)超過65厘米或體長(犬肩點至臀端外緣之間的距離)超過100厘米(含體高65厘米,體長100厘米)的犬只為大型犬。
本名錄和標準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煙臺市公安局
煙臺市農業農村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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